内容摘要:因“翻译的性质”和“翻译的活动性质”,译者行为自发受到语言制约和社会制约。“译者行为批评”作为一种翻译理论,它不但具有描述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规约功能。其规约功能主要体现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对翻译行为的语言性自律和社会性自律。通过分析发现:译者行为批评提供的“求真-务实”连续统评价模式并不是一条刚性的翻译准则,而是给译者提供了一个可以衡量的尺度,帮助译者更加清楚地认识翻译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方便译者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关键词:译者行为;自律;翻译过程
继译者主体性、译者身份、译者伦理、译者风格等热点之后,译者行为成为另一聚焦话题。译者行为批评是从译者的角色和行为切入,融合社会学理论而成的翻译批评理论。它从翻译内到翻译外,从语言层面到文化层面再到社会层面,以动态的眼光审视译者行为和译本质量的相互关系。译者行为批评除了具有描述性的阐释功能外,还具有一定的规约功能,即译者行为的自律。以往译者行为的研究多集中于译后阐释或对某类特定的文本提出翻译批评模式,谋求翻译批评的公正性与客观性,鲜有译者行为批评理论在翻译过程中规约功能的研究。译者行为批评核心评价模式“‘求真-务实’译者行为连续统可以作为译者自律准则和译评者的有效工具”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译者存留在译本中的行为痕迹来解释翻译中存在的各种现象,以帮助译者预测未来的译文质量,使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产生自律意识,依据头脑中已有的翻译批评观来指导自己的翻译行为。具体说来,译者行为的自律主要通过两个层面实现,一是译者的语言性自律,二是译者的社会性自律。
译者是翻译内(原文、作者)和翻译外(读者、社会、赞助人、意识形态、性别等)各种因素之间张力的综合平衡者。“‘求真-务实’连续统模式虽然是译评者用于评价译者行为的模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翻译实践层面,译者可以将它作为自律的模式对自己的翻译行为加以约束”。此时,译者就身兼两种角色,即译者和译评者。译者完成实际的翻译实践,译评者完成对生成译文的评估,然后译者根据评估结果对译文进行修正。一方面,指导译者在道德层面上“该怎样译”,强调译文应该忠实于原文的意义;另一方面,引导译者在现实层面上“会怎样译”,突出译文在译入语社会中的交际效果。本文以笔者对美国作家埃尔米拉·贝洛斯丽的处女作From the Other Side of the World: Extraordinary Entrepreneurs, Unlikely Places的汉译为例,分析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行为批评思想对笔者翻译行为的自律作用,以期进一步验证译者行为批评理论的规约性,为理论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译者行为的语言性自律
所谓译者的语言性自律,是指译者在思想上并相应在行动上围绕原文语言所负载的意义做文章。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的语言性翻译行为主要发生在翻译内,译者此时的角色是纯粹意义上的译者,他(她)主要考虑的是原文和原文作者,其行为目的是“求真”,即最大程度上在译文中再现原文语言所负载的意义。事实上,译文向原文意义靠拢,译者“求真”是所有翻译的必然要求或者基本标准。“译者纯粹为了实现满足社会需求的目标而随心所欲地对原文进行摆布、占有、消灭的行为不是主流,除非译者的社会属性完全取代了其语言性,即完全摆脱翻译属性的约束而沦为十足的社会人,使‘翻译’和‘译者’之名名存实亡”。从“翻译性质”来看,译者首先要考虑的基本问题是“该怎么译”。显而易见,答案是“求真为本,这也是译和评的根本,反映的是‘翻译性质’上的问题”。这正与西方通谓的“语言翻译”和中国传统译论中的“信”或“忠实”观一致,译文再现原文的语言形式和意义。下面例1中译文充分体现了翻译过程中笔者(译者)行为的“语言性自律”的表现。
例 1. My work was confined to milestones that I was expected to achieve rather than being contingent upon improving the circumstances for Bosnians: rebuilding their homes, improving their education, and creating jobs.(粗体为笔者所加,下同)
译文:我的工作要完全依照时间表去一一完成,而不是根据情况改善波斯尼亚人的环境——重建家园,改善教育,创造就业机会。(贝洛斯)
把语言看作符号的话,就存在“能指”与“所指”的双面性。那么翻译过程中译者的行为是依语言符号的“能指”自律还是受“所指”自律呢?答案显而易见,两者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任何一个较为复杂的句子中都可能存在语言的“能指”和“所指”的双面现实。又因为“能指和所指并不是板滞的、僵死的固定结构关系,而是动态的、弹性的、甚至是压制与反压制的变量关系”,故而语言又存在三种类型:“所指偏向型、能(指)所(指)同一型和能指偏向型”。在例1中,除“milestones”一词之外,全句剩余部分基本属于“能(指)所(指)同一型”,这类语言在译文中基本能实现原文中的能指和所指关系。简言之,译文直接对应原文的语言形式(能指)即可实现再现原文的语言意义(所指)。实际上,绝大部分翻译都能在译入语中实现译出语语言能指与所指的对应关系,这一特质决定了翻译最基本的要求是“忠实”或“信”,归结到译者行为上就是“求真”,对译者行为的规约主要体现在语言性自律上。
译者在思想上并相应在行动上“围绕原文语言所负载的意义”,也即所谓的“所指”做文章,但并非所有翻译求“能指”即可得“所指”。例1中“milestones”一词的“能指”与“所指”并非像其余部分具有对等关系。原文作者为了使作品语言更具文学性,往往会使用各种修辞手法“加大通往所指的难度,延长通往所指的时间”(同上),实现自己的写作意图。“milestones”一词的“能指”与“所指”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英语中的“能指”与“所指”关系不能照搬到汉语中,这就需要译者在对原文语言“能指”求真的基础上,抱着对译入语语言环境“务实”的态度、采用“务实”的方法而实现“务实”的目标和效果,进一步对其“所指”求真。具体解释为:原文中“milestone”在词典释义中最常见是“里程碑”(能指),其次是引申义“历史性事件”(所指)。但是在该句中,不论是将“milestone”的能指“里程碑”,还是所指“历史性事件”移植到译文中,都不被译读者所理解。此时译者就要舍弃原文能指和所指,而求取另外所指。笔者舍弃的是其能指“里程碑”和所指“历史性事件”,求取的是符合汉语语境的所指“时间表”或“日程表”,最终使译文实现了一个协调后的“合理度”。
例 2:The job fairs in particular proved important. Like PagaTech in Nigeria, which uses agents to promote its mobile payment platform, these job fairs put a human face on Monis’s virtual efforts.(Bayrasli 102)
译文:招聘会尤为重要。尼日利亚的帕加科技通过代理人推动移动支付平台发展,相应的,这些招聘会将莫里斯幕后的努力推到了前台。(贝洛斯丽 100)
同样,例2中除粗体外剩余的部分,译者仅仅依据原文能指“求真”即可达到翻译的基本目的。原文交代的大致背景是,巴基斯坦的创业者莫里斯(Monis)为了创建求职网付出了很多别人看不到的努力。后来莫里斯开始举办招聘者和应聘者面对面的招聘会,这样看得见的具体工作将莫里斯的隐秘付出公开,使大家知道有这样的人在为此事做努力。句中 “these job fairs put a human face on Monis’s virtual efforts”正是表达此意。但是,如果译者仅受原文能指的约束去翻译,将得到不伦不类的译文——“这些招聘会给莫尼斯的虚拟付出戴上了一张人的面具”,这不仅不能传递作者表达的意思,还会在汉语读者中产生误解。对此,译者在“求真-务实”连续统评价模式的衡量下,其行为就要照顾译入语的语言环境,求取其所指,实现一种“务实”的效果,译为“这些招聘会使得莫里斯幕后的努力推到了台前”更为妥当。单从语言层面也可看出,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行为的“求真”行为还要区别对待,是语言能指(形式)上的“自律”,还是语言所指(意义)上的“自律”。当然,两者并不是截然分开或二元对立的状态,而是译者在两者之间权衡侧重,不断调整自己的翻译行为,从而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二、译者行为的社会性自律
所谓译者的社会性自律,是指译者在对原文“求真”(语言性自律)的基础上,抱着“务实”的态度、采用“务实”的方法而实现“务实”的目标和效果。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的社会性翻译行为主要发生在翻译外,译者此时的角色是译者兼译评者,主要考虑的是译文和译文读者,其行为目的是向译入语社会“务实”,即在最大程度上使译文在译入语社会中得到认可和接受。译文向社会靠拢,译者“务实”行为是翻译作为跨文化交际手段之一的基本特征所要求的。“毫不顾念读者/社会需求而纯粹为翻译而翻译的译者行为也不是主流,除非译者把翻译作为艺术孤芳自赏”。从翻译的跨文化交际特征和社会属性来看,译者必须要考虑“会怎么译”的问题。很明显,译者要“务实为用,毕竟翻译活动是目的性的,反映的是‘翻译活动性质’上的问题”。比如面对翻译中文化亏损和国家形象维护等典型翻译外的问题时,译者的译评者角色往往要大于纯粹的译者角色,译者行为的社会性自律要强于语言性自律。
1.译者行为对文化亏损的补偿
汉语与英语两种语言,不仅在语言系统和结构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在语用方面所受到的制约也有诸多不同。跨文化语用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便是努力沟通英、汉两种语言在文化语用上的差异。语言是这种差异文化的载体。处于同一文化中的人们对本民族的文化意象常常可以心领神会,成功交际顺理成章。对于处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人们,由于其百科知识的欠缺则时常出现交际障碍。
例 3:When Frank Sinatra and his rat Pack traveled outside of Las Vegas or Hollywood, they headed for Acapulco. The city on Mexico’s west coast was a mecca for the rich and famous throughout the 1950s and 1960s, appearing on magazine covers and movie screens as “the” in place. (Bayrasli 146)
句中“mecca”一词本义指麦加,此处是指墨西哥南部港口城市阿尔普尔科(Acapulco)。“Mecca”是沙特阿拉伯西部城市,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生地,伊斯兰教的精神中心,是伊斯兰信教者毕生渴望想去朝拜的地方。随着词义不断的延伸和变迁,“mecca”的意义有所泛化,现在并不专指沙特城市麦加,而是引申了麦加的“圣地”之意,通常是指“令人向往之地”或“渴望想去的地方”,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隐喻。我们不妨假设“mecca”有四种翻译方法:直译、直译+注释、意译和创译+补偿,粗体部分句子分别得到如下译文:
3a. “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富贵名流的麦加”;[直译]
3b. “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富贵名流的麦加*”(*“麦加”一词本义指沙特阿拉伯西部城市麦加,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生地,伊斯兰教的精神中心,是伊斯兰信教者毕生渴望想去朝拜的地方。随着词义不断的延伸和变迁,麦加的意义有所泛化,现在通常是指“令人向往之地”或“渴望想去的地方”,引申了麦加的“圣地”之意,并不专指沙特城市麦加。——译者注)[译+注释]
3c. “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富贵名流的圣地”;[意译]
3d. “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富贵名流渴望去的地方”(贝洛斯丽 147)。[创译+补偿]
译文3a保留了原文中的隐喻喻体“麦加”,表面上携带了隐喻本体背后承载的文化内涵,但这这种理解是站在在英语语言环境的角度得到的。一旦将读者考虑进来,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读者造成困惑,不熟悉“麦加”所承载的宗教文化内涵;译文3b增加了注释,解释清楚了“麦加”一词所承载的文化信息,但译文显得累赘;译文3c用“圣地”替换“麦加”,丢掉了本体,呈现了喻体,一定程度上传达了原文的本意,但是,作为基督教思想传播并不广泛的中国读者不一定能理解“圣地”一词的宗教属性;译文3d完全摆脱了原文的束缚,丢掉了本体“麦加”,喻体也是进一步归化,译为“地方”,为了弥补原文作者传达的意思,在“地方”前面加了定语“渴望想去的”,这样就呈现出了原文意图,不过仍然会存在文化亏损情况。
“求真-务实”连续统并不是一个二元对立的极端系统,从“求真”到“务实”是一个渐变状态,中间还有一定的过渡和缓存。大多数情况下,译文达到“求真”便能实现“务实”,唯有极少数,尤其是文化负载词的翻译,译者“求真”往往不能“务实”,“务实”又不能“求真”。如果将前面的四种翻译方法和所得译文放置在“求真-务实”连续统上考量,会得到如下图示:
图1:“求真-务实”连续统翻译方法及译文示意图
此时,译者在处理该句时,就要决定其翻译行为该靠近原文还是靠近读者,即所谓的“求真”和“务实”之间的选择。靠近原文,译者行为受语言性自律,倾向于“求真”,在译文3a和3b中做出选择;靠近读者,译者行为受社会性自律,倾向于“务实”,在译文3c和3d中做出选择。越趋向于“求真”,原文的语言形式和字面意义越能得到保留,语言层面上传递了暗含的文化信息,但读者不一定买账;越趋向于“务实”,原文的写作意图能得到传达,但产生了文化亏损。笔者提交给出版社的是译文3d,最终出版的也是译文3d。下面例4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例 4:Only when Paga reaches a critical mass of users can it start to see its profit and loss statement move well into the black.(Bayrasli 73)
句中 “see its profit and loss statement move well into the black”存在明显的隐喻。根据财务会计准则,损益表上盈利用黑色表示,亏损用红色表示。该句中的“the black”喻体,本体则是“盈利”,如果直接将该句翻译为“看到损益表变为黑色”,不明其理的读者自然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存其形,却失其意。相应地,社会性自律意识增强,译者行为趋向于“务实”,翻译为“扭亏为盈”,读者都能领会其意思。不过,实现了“务实”,偏离了“求真”,造成的遗憾便是读者不能了解公司财务损益表的操作规程,失去了获取这一行业背景知识的机会。
2.译者行为对国家形象的维护
近年来由于中国政府实施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对外传播中国家形象的塑造已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在对外翻译传播中,译入语读者是我们要考虑的对象,进而译入语读者眼中的中国形象塑造自然是译者考虑的重中之重。那么在翻译国外文学作品到国内时,是否要考虑到我们国内读者眼中国家形象的构建和维护呢?这是译者必须深思的一个问题。文学作品中国家形象的构建都是通过语言文字的描述实现的。作者作为一个意志主体,自然会受到所在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会有意或无意地站在“自我”的角度,有所偏离事实地去塑造“他者”形象。《世界的另一面》原文中有多处作者对中国形象的构建,绝大多数比较客观真实,但有少数地方存在一定的偏颇。不论这种偏离是作者有意而为还是无心之举,都是作者主体性的体现。既然作者受所在文化和政治语境中意识形态的影响,能发挥其主体性实现偏离实际的描述,那么,译者作为意志体主体,其行为也会受到所在文化和政治环境意识形态的影响,译者是否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纠正原文中的偏离问题呢?
例 5: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are, after all, what made a once sleepy, fiftymile stretch of fruit orchards in to Silicon Valley. They are now transforming places that were once dusty backwaters as well. China, India, Israel, Taiwan, and South Korea are all developing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and, in the process, have become global economic powers.(Bayrasli 104)
该段中有两处值得译者特别注意,一是形容词“dusty”的使用;二是中国的台湾地区与其它国家的并列出现。第一处“dusty”前面,对美国硅谷的描述用词都很中肯,不存在刻意的负面描写,而 “They are now transforming places that were once dusty backwaters as well.”一句中,本身 “backwater”一词已可以完整表述客观事实 “落后状态”“停滞不前”的意思,为什么前面要增加“dusty”?原文作者是一名土耳其裔美国人,在《世界的另一面》一书中共有七个章节,每个章节描述一个国家,其中第一个章节描述作者的祖国土耳其。依据作者描述,土耳其也是一个曾经落后、停滞不前的地方,但为什么在前面一句中,作者没有罗列出土耳其作为例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显然作者很可能顾及到了土耳其读者的情感,通过语言描述维护了土耳其的国家形象。紧接着此句的第二处,作者点到了一些国家和地区作为例证进一步说明前面的“places that were once dusty backwaters”,支持自己的观点。例证中有中国、印度、以色列、韩国和中国的台湾地区。原文中“Taiwan”一词前面没有加任何限定,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并列相提,作者言外之意不证自明。
解构主义否认文本是一个自足的人工制品,认为译本是原文本的补充,译文是原文的再阐释。那么,译者就有了对原文本进行再阐释并补充的空间,尤其是在处理原文中有违译入语政治文化规范的内容。译者作为中间人,要尊重两种人,一种是原文作者,另一类是译著读者。译者在忠实原作者的同时,也必须时时刻刻照顾到读者的感受和情感。参照译者行为批评理论,如果译者靠近原作者一端,将翻译行为放置于“语言性自律”,追求“求真”效果,粗体两处都是直译,得到译文4a。这样,原文作者得到了最大的忠实,但译入语读者将会受到最大的伤害。如果译者靠近读者一端,将翻译行为放置于“社会性自律”,实现“务实”效果,通过省略粗体第一处的“dusty”,粗体第二处“Taiwan”前增译“中国”,表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政治立场,得到译文4b。这样,译入语读者情感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但将会偏离原文作者的意图。依此,笔者将译文4b提供给了出版社,而最终出版社审定后出版的译文是4c,译文4c对两处的处理方法都是省略。
4a. 它们现在又在改造那些曾尘土满天的落后地区。中国、印度、以色列、台湾和韩国等,都在发展科技企业,它们都已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强国。[直译+直译]
4b. 它们现在又在改造那些停滞不前的地方。中国、印度、以色列、中国台湾和韩国等,都在发展科技企业,它们都已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强国。[省略+增译]
4c. 它们现在又在改造那些曾停滞不前的地方。中国、印度、以色列和韩国等,都在发展科技企业,它们都已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强国。(贝洛斯丽 102)[省略+省略]
用“求真—务实”连续统来呈现这三种译文的行为特征,就有如下图2显示:
图2:“求真-务实”连续统翻译方法及译文示意图
译文4a属于充分翻译(adequate translation),而译文 4b 和 4c则是非充分翻译(inadequate translation)。很明显,在非充分译文 4b 中,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尊重原文作者的前提下,尽量靠近读者,实现“务实”,行为体现“社会性自律”。但是在译文4b中有一个最明显的败笔,笔者虽然在“台湾”前面增加了限定词“中国”,但与后面一句“它们都已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强国”产生了明显的冲突。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称为“经济强国”是明显的事实错误。因此,也就有了出版后的译文4c。相应地,此处将 “global economic powers”译为 “强有力的全球性经济实体 ”便可消解这一错误。在非充分译文4c中,赞助人(出版社)在笔者的译者行为自律的基础上,“为了译本更适合于译入语读者做出了重要的更改 ”,将有违国家形象的表述做省略处理,毕竟出版商“试图在向原文‘求真’和对市场‘务实’间不断进行着各种平衡的努力”。不论是作者还是译者,亦或是作为赞助人的出版商,都是生活在特定时期特定地域意识形态下。文学无国界,但作者有国界,译者更有国界。
三、结语
译者行为批评是翻译批评学衍生出的一个分支,其初衷是实现对既有译文的事后阐释,进而通过译者的身份和视角,为译文的产生提供客观合理的评价。与此同时,译者行为批评也为译者提供了实施自己翻译实践行为的合理依据——语言性自律和社会性自律。借助译者行为批评理论可以使译者对译文的理解更透彻,对译文的阐释更有把握,使自己的翻译行为更趋合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译者自然而然会受到原文语言“能指”和“所指”的约束,使译者扮演纯粹“译者”的角色,发挥“求真”行为。对一些极其特殊的情况,如有关文化亏损的补偿和国家形象的维护时,译者行为批评就更加凸显出对译文效果的度量作用,译者行为更趋向于“社会性自律”。通过笔者的翻译过程发现:“求真-务实”连续统评价模式及其“语言性自律”和“社会性自律”并不是一条刚性的行为指导准则,而是很有弹性地给译者提供选择,恰如给译者提供了一把可以衡量的尺子,在尺子的左边还是右边做出选择,全由译者自己权衡和把握。与其说“译者行为批评”是一种翻译研究的理论框架,毋宁说“译者行为批评”是针对翻译的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让译者全面地认识了翻译,提供了一定的方法,进而让译者发挥主体性进行抉择。诚然,译者行为批评指导下的翻译实践和产出的译文也不是万能和全面的,译者做出的每一种选择背后,都会存在得与失。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世纪(2000-2015)中国对美国非虚构文学的翻译与传播研究”(编号:17XJC740011);2017年重庆市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国内意识形态对美国非虚构文学汉译的影响研究(1960-2015)”(编号:2017WYZX07);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国内非虚构文学翻译批评研究”(编号:2015CQ0022B)
作者简介:赵国月,长江师范学院副教授,扬州大学在读博士,主要从事翻译批评和文学翻译研究。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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