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作家(微信)

作者:

2019-04-26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9年度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主要从事网络文学写作、评论、翻译的网站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者所需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条件对照《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沪人社规〔2018〕26号)附件《上海市网络文学创作三级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要求。


  三、申报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系统登录。


  申报对象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2、申报注册。


  申报对象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选择“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


  3、填写《申报表》信息


  申报对象在注册信息后,依次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工作(创作)主要业绩、主要论著等信息,在个人承诺处签名并填写日期。


  4、代表作


  申报对象中,主要从事网络文学原创者,需提交一部结本的代表作;主要从事网络文学评论者,需提交一篇理论研究与批评论文代表作;主要从事文学翻译者,需提交一络文学翻译代表作。以上代表作应以word 或PDF版本完本上传职称申报系统。代表作应无版权纠纷。同时,还需提供出版社或签约文学网站出具的代表作署名与本名为同一人的相关证明。


  5、附件资料


  (1) 申报对象提交上传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学历证书(或学历电子证书号)、获奖证书。


  (2)上传网络文学创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与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历年签约合同或由该签约网站出具的证明等。


  6、申报表格打印


  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并确定信息完整后,生成打印《申报表》(要求一式两份),作为纸质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5月31日。


  (二)材料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受理号分配


  1、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分配受理号,申报对象凭受理号按规定时间上报书面材料。


  2、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递交书面材料。


  (四)书面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带相关证书原件,并将完整的书面评审材料装在档案袋中,袋面贴上《送审材料目录》(见附)。


  2、报送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4日,9:00—16:00。


  3、报送地点:巨鹿路675号6号楼308室(上海网络作家协会受理点)


  4、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4047175*280 。


  四、评审费用


  申报对象每人收取评审费800元,在职称服务系统支付费用(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在网上申报时,要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和本通知要求进行材料提交。提交成功后,要及时查看网上审核进程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直至获得受理号。


  2、申报对象在书面材料申报时,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要求进行材料提交。


  以上相关内容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

下载:《上海市文学创作系列网络文学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