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也为立法和司法实践带来新的挑战。4月9日下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社协办的“创新与冲突——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与司法应对”研讨会在京举行。
围绕人工智能给著作权带来的挑战及司法应对,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表示,目前人工智能在内容生成上有广泛应用,生成内容能不能受到保护,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现行著作权法能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探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提出,在书画领域,如果由人工智能对名人作品进行了模仿,并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对名人作品会造成很大冲击,应在立法、司法层面予以关注。关于反剽窃问题,他建议著作权法中可以把署名权和著作权分离,将著作权从人身权中脱离出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琛认为,人工智能的设计者自己利用人工智能生成表达,容易满足著作权的取得条件。人工智能的使用者把人工智能作为创作的辅助工作,添加明显的取舍,也可以取得著作权。对于人工智能的使用者通过简单指令生成的表达,法律是否可以保护,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社科院创新工程执行研究员杨延超结合实践经验指出,人工智能的两个关键词是算法和数据。他在实验中感觉到,虽然会指定算法,但是他并不知道经过算法将会生成怎样的结果,因此著作权归算法的设计者就会产生问题。借鉴欧盟的经验,作品著作权应该归机器人所有,高度智能化的作品可以登记并享有版权。
本次研讨会吸引了近200名来自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互联网公司的代表。谈及举办研讨会的初衷,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作为技术和司法深度融合的法院,一方面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司法应用,用技术赋能司法,解放法官生产力;另一方面受理涉及互联网前沿问题的新类型案件,需要法官们关注技术、了解产业,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未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建立专家智库,用公正的裁判指引和规范网络行为,进一步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2024-11-18
2024-11-15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