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即使我有那么多时间,我也写不出多少作品,写不出大作品,写不出有分量、有气魄、雄辩、华丽的论文。”在《汪曾祺全集》的出版前言中,作家本人对自己的写作风格曾有这样一段自白。这并不是一段谦逊之言,《论风格》中,汪曾祺援引中国传统“文如其人”还有布封的“风格及人”的说法,将自己比喻为,“一个通俗抒情诗人”和“小品作家”,而作品是“小桥流水”而绝非“大江东去”。将写作比喻为画画,他风趣地形容道,“就像画画,一个册页、一个小条幅、我还可以对付;给我一张丈二匹,我就毫无办法。”
“小”才是汪曾祺所擅长的,以篇幅来说,他的一生中,只写短篇,从未写过长篇,甚至中篇也没有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是一万七千字,而短篇小说《虐猫》讲述文革时小孩子虐猫的故事,不到七百字。在晚年时回顾自己的创作生涯时,汪曾祺说,这是因为他只知道短篇,不知道长篇小说为何物。
其实,汪曾祺并不是不知道长篇小说是什么,早在1947年,在《短篇小说的本质》一文中,他就说过,长篇小说的“守护神”是因果关系,长篇的结构编排也很重要。而问题是,实际人生从来不会这样,“人生是散漫的,不连贯的,充满千头万绪的”。不可能像长篇小说一样由注定的“因果”关系推动,或者按照情节编排进行,“从来没有一个人每一秒钟相当于小说的一段、一句、一字、一标点,或一空格。”确实,汪曾祺对于长篇小说的评价都不太高,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他在1958年下放劳动时,才硬着头皮读了一遍,同样他也不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沉重阴郁”。
而短篇小说在汪曾祺眼中就不一样了,他认为,短篇不光是篇幅的短,更不能写成长篇小说的大纲。他对于“短篇”有一个理想化的想象——那是在小说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东西,好像宋儒所说,“未有此事物,先有此事物的 ‘天理 ’。”所以他的《大淖记事》不能随意抻长,也不能缩短。而更重要的是,短篇小说的作者不应该端着架子,要将人物海绵般的缩成一个典型,或用一个人物代表一个时代,而应该把读者当成跟他一样的人,认为短篇小说作者,可以不受拘束地大声说话,“声音大、小,平缓,带舞台动作,发点脾气,骂骂人,一切随心所欲,悉听尊便”。甚至短篇小说写的不像小说都可以,他喜欢的是契诃夫“松散自由、随便、起止自在的文体”,而莫泊桑、欧·亨利“耍了一辈子结构,反而被结构耍了”。
“小”也是题目,汪曾祺说自己“只写自己知道的”,他的小说讲的是熟悉地方高邮、昆明、上海、北京、张江口发生的熟悉的事,写人物也有的是有原型的,他的散文谈风俗、记食物,还写花鸟鱼虫。不光如此,他还用“三只兔子的故事”讽刺那种没有生活基础却随意编造故事的做法。
三只兔子住在兔圈里,他们说:“咱们写小说吧?”
两只兔子把一只兔子拖起来扔起来,像体操技巧表演“扔人”那样扔起来,这只兔子向兔圈外面看了一眼,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落地了。
他们轮流扔。三个人都向兔圈外面看了。
他们就写小说。
小说写成了,出版了。
儿子汪朗这样说父亲——“汪曾祺真是一肚子坏水吧。”
而光是小的题目,写花鸟鱼虫、咸菜、鸭蛋、必就有悠闲冲淡之意,汪曾祺自认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还很讨厌中国的“忍”——认为这是一种庸俗的人生观。他说自己的作品比如《陈小手》是很沉痛的,只是表面看来,写得比较平静,不那么慷慨激昂而已。他就算写植物,也会有痛快、惊奇的效果,并不是全盘平淡,比如他写栀子花如何香得痛快到了骂人的程度,“我的家乡人说是,碰鼻子香,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还有形容云南的茶花大红大绿生命力旺盛,用的也是家乡大俗话,“如果我的同乡人来看了,一定会大叫一声 ‘乖乖隆的咚 ’!” 还曾为故乡的“狗心腊梅”名字不好听而鸣不平,“腊梅和狗有什么关系呢?真是毫无道理!因为它是狗心的,我们也有不大看得起它。”
说到底,“小”,也是一种自嘲的风格,汪曾祺曾写诗说之所以读了中文、当了作家,就是因为数学成绩不好,“我事写作,原因无它/从小到大,数学不假/考入大学,成天泡茶,”自称是“坐在家中”的作家,还将创作过程称为下蛋 ,令人忍俊不禁,《受戒》完成以后,他的创作冲动节节升高,不管有没有要文章,都会不管不顾地写, “ 我的儿女们看到我坐在沙发里,直眉瞪眼,就知道我在捉摸一篇小说。到我考虑成熟了,他们也看得出来,就彼此相告:快点,快点,爸爸有一个蛋要下了,快给他腾个地方!我的小说大都是这样写出来的。”
总是说文章不必写太长,也不爱读板着面孔的说教,所以汪曾祺才会说,“海明威比曹雪芹离我更近”吧。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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